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賽制及規則

體保生不能參賽

場地:中央大學操場-草地

每場檢錄人數:15人。

裁判與紀錄:
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裁判擔任;比賽中有任何爭議由該場裁判決定。

用球:Chiggia CT 505。

獎品:冠亞季軍:獎盃、比賽用球一顆。

賽制:總共3隊報名,採循環賽制依照戰績決定冠亞季軍。比賽結束如和局不再延長加賽。勝一場得三分,和局各得一分,敗一場得零分,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。如二隊積分相等,以勝隊晉級。如兩隊和局則依以下順序決定晉級隊伍:

  1. 進失球數之差-進球數-失球數-擲硬幣。

  2. 如兩隊以上積分相等,則依上述順序決定晉級隊伍。

雨備賽制:按照非雨備時的賽程,若雨勢尚可踢球,用罰球決定;反之,則以猜拳決定之。

規則:

  1. 比賽採5人制。

  2. 場地長約40,寬約25M。

  3. 球門為長3.8M×高1.92M。

  4. 各隊需有同樣顏色之隊服,或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,守門員除外,服裝不同者不得上場。

  5. 每隊上場球員為5人(包括守門員)。

  6. 比賽時間為上下半場各20分鐘,一場比賽時間40分鐘,中場休息5分鐘。

  7. 會有補時,依裁判判決。

  8. 換人次數不限,換下來可以再上場,每場比賽限制登錄15人。

  9. 比賽進行中犯規出界與否皆以裁判哨音為準。

其他:

  1. 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應於球賽開始雙方列隊時向裁判提出,經雙方檢查身份證或駕照件,如有不符身份或冒名頂替者,除取消比賽資格外,該隊以棄權論。

  2. 比賽中被判棄權之球隊,強制沒收其後所有賽程,且之前所有比賽成績皆不採計,不可要求退還報名費並扣罰保證金。

  3. 選手請著運動服裝,可穿著釘鞋,不符合資格者不得出賽。

  4. 若遇對手棄賽,記錄 3:0 獲勝。

  5. 若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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